zh
低压配电系统的接地形式及基本要求
低压配电系统的接地形式及基本要求
为了配合低压电气系统中的浪涌保护器等防雷装置泄放雷电,低压配电系统中的接地必须满足以下要求:
1、低压系统的接地形式可分为TN、TT、IT三种。其中TN系统可分为TN-C、TN-S和TN-C-S三种类型。
2、低压配电系统的接地形式应根据系统电气安全保护的具体要求确定。
3、保护接地与功能接地共用同一接地导体时,应首先满足保护接地导体的相关要求。
4. 电气装置的外露导电部分不得用作保护接地导体(PE)的串联过渡触点。
5、保护接地导体(PE)应符合下列要求:
1.保护接地导体(PE)应具有适当的保护,防止机械损坏、化学或电化学损坏、电动和热效应等。
2、保护电器和开关装置不得安装在保护接地导体(PE)电路中,但允许有只能用工具断开的连接点
3、使用电气监测仪表进行接地检测时,保护接地导体中不应串接工作传感器、线圈、电流互感器等特殊元件。
4、铜导体与铝导体连接时,应采用铜、铝专用连接装置。
6、保护接地导体(PE)的截面积应满足短路后自动断电的条件,并能承受断电范围内预期故障电流引起的机械应力和热效应。保护电器的断开时间。
7、单独敷设的保护接地导体(PE)的最小截面积应符合本标准第7.4.5条的规定。
8. 保护接地导体 (PE) 可由以下一根或多根导体组成:
1.多芯电缆中的导体
2.与带电导体共用绝缘或裸导体
3.固定安装用裸露或绝缘导体
4、满足动态和热稳定电气连续性的金属电缆护套和同心导体电力电缆
9、下列金属部件不得用作保护接地导体(PE):
1.金属水管
2、盛装气体、液体、粉末等的金属管道。
3.柔性或可弯曲金属导管
4.柔性金属部件
5.支撑电线、电缆桥架、金属保护导管
发帖时间: Apr-28-2022